交通部逆转败!告中广花莲台占国有地 求偿租金549万输了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交通部2016年控告中国广播公司求偿549万元,主张中广花莲台使用的1558坪土地已于2010年10月1日回复登记为国有,中广却继续使用了5年,应赔偿相当于5年土地租金的不当得利。一审判决交通部胜诉,中广须赔549万元,但高等法院认为行政院、交通部过去明文同意中广花莲台继续使用土地,直到2016年5月19日才终止,也就是说,在这5年间,中广是经过政府同意使用花莲这块地,因此高院今改判交通部败诉。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交通部2016年控告中国广播公司求偿549万元,主张中广花莲台使用的1558坪土地已于2010年10月1日回复登记为国有,中广却继续使用了5年,应赔偿相当于5年土地租金的不当得利。一审判决交通部胜诉,中广须赔549万元,但高等法院认为行政院、交通部过去明文同意中广花莲台继续使用土地,直到2016年5月19日才终止,也就是说,在这5年间,中广是经过政府同意使用花莲这块地,因此高院今改判交通部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