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争亲权不准报导?「父母都发文、开记者会了」 律师直指不合理:搞得像三级片
【记者丁牧群/台北报导】台湾近年发生不少公众人物婚姻触礁、争取子女监护权或会面事件,父母为此打官司、在脸书等平台公开贴文,表达对子女思念或主张亲权,但《儿少福利法》第69条规定媒体「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资讯」,包括当事人或关系人,造成媒体改以「家人」等称谓报导,但只要写出名人父母的名字,仍会挨罚。对此,律师廖芳萱认为「父母自己都发文、开记者会了,网友也指名道姓评论,相关法规未区隔当事人是公众人物或一般民众,有过度限制新闻自由之虞,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