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 1 項結果


台东县教育处员工收贿+浮报材料费 A走3.5万得付36万换免吃牢饭

台东县教育处员工收贿+浮报材料费 A走3.5万得付36万换免吃牢饭

【记者古和纯/台东报导】台东县府教育处一名杨姓聘雇人员,业务为办理台东县学校工程和教育处相关工程,未料经廉政署调查发现他收取厂商贿赂,且有浮报材料费等情事,日前依贪污罪起诉,然因他缴交犯罪所得且不当得利5万元以下,法院量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须向公库支付36万元。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