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案「检求刑20年褫夺公权5年」 12/31宣判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及贪污与洗钱案,经法院近2年调查审理后,全案今天辩论终结,12月31日宣判。检方在论罪科刑部分,林姿妙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求处有期徒刑20年;林姿妙特殊洗钱罪部分,求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及贪污与洗钱案,经法院近2年调查审理后,全案今天辩论终结,12月31日宣判。检方在论罪科刑部分,林姿妙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求处有期徒刑20年;林姿妙特殊洗钱罪部分,求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记者林泊志/宜兰报导】宜兰县长林姿妙遭检廉指控涉违反《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及《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罪,今(31日)早开庭时,林姿妙强调是债务累积下来7千多万元的金流,全都是循环借贷,往来都很清楚,并无洗钱、也没贪污,否认财产来源不明全都是合法,另外助理张桂绫庭上也说,是依林姿妙指示将款项存入帐户内,全都是借款。律师说,林姿妙对每笔款项已详加交代,但财产来源多元,事隔多年检方要求每一笔都清楚说明,太强人所难。
【记者林泊志、林志青/宜兰报导】检、廉侦办宜兰县政府、罗东镇公所弊案,今年8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县长林姿妙、3名县府局处长等10名公务员及林姿妙女儿林羿伶等15人。全案今天(31日)上午在宜兰地方法院召开准备程序庭,前立委黄国昌申请了旁听,并希望林姿妙能清楚讲明白;此外,法院也申请70名警力维持现场周边秩序。
【记者吕志明/台北报导】检、廉侦办宜兰县政府、罗东镇公所弊案,去年8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刑法》伪造文书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县长林姿妙、女儿林羿伶,3名县府局处长等等15人。宜兰地院今开庭审理,林姿妙表示遭到廉政署不当取供,而前往旁听的前立委黄国昌受访表示,廉政署必须为此事回应,廉政署傍晚发布新闻表示,廉政署在侦办过程中,恪遵正当法律程序,「吁请诉讼当事人或外界勿做无谓之揣测或于诉讼外影响舆论,徒增社会纷扰,影响公平审判。」
【记者林泊志/宜兰报导】宜兰县长林姿妙遭检廉指控涉贪,宜兰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召开准备程序庭。包括林姿妙在内共15名被告全都出庭,仅地主陈正勋、兆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林锡钦坦承涉嫌伪造文书,当庭认罪,其余人等均坚持清白,全否认犯罪。前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在庭中坦承有打电话给陈正勋,但强调没有贪污,甚至直指该通电话检廉根本未申请监听票,属违法监听,律师更认为检廉有违反《通保法》之虞,后续相关笔录恐涉毒树果实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