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徐乃麟「假卖屋真诈财」二审逆转免赔 本尊怒轰「不相信司法」
【记者张瑞振/台北报导】大龙虾数位公司总经理蔡曜丞、曹小均,与资深艺人徐乃麟因买卖契约纠纷,5年前向《镜周刊》爆料「假卖屋真诈财」等情,另受访指称「他(徐)跟我的和解书内容完全没履行,我还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偿1000万元。一审判决蔡应赔偿30万元,但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废弃原胜诉判决,改判徐乃麟败诉,得上诉,对此,徐乃麟发火:「这些人的前科还判不用赔偿,难怪台湾人都不相信司法。」
【记者张瑞振/台北报导】大龙虾数位公司总经理蔡曜丞、曹小均,与资深艺人徐乃麟因买卖契约纠纷,5年前向《镜周刊》爆料「假卖屋真诈财」等情,另受访指称「他(徐)跟我的和解书内容完全没履行,我还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偿1000万元。一审判决蔡应赔偿30万元,但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废弃原胜诉判决,改判徐乃麟败诉,得上诉,对此,徐乃麟发火:「这些人的前科还判不用赔偿,难怪台湾人都不相信司法。」
【记者张钦/台北报导】徐乃麟9年前借款时任大龙虾公司总经理蔡曜丞90万元助其周转,蔡男请姑姑曹小均(原名曹米芳)提供空白支票担保,岂料,曹女事后以徐及李姓会计在支票上填写还款日期及金额,控告2人伪造有价证券,台北地检署日前以罪证不足对2人不起诉处分,徐不满曹女颠倒是非,毁损清誉,今早亲赴北检按铃控告蔡、曹2人诬告及伪证等罪。
【记者张钦/台北报导】艺人徐乃麟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检署,除控告昔日借钱对象蔡曜丞、曹小均外,他感慨借钱帮忙朋友却反被控告伪造有价证券重罪,还被指控假卖屋真诈财,他说,在演艺圈42年没做过坏事,做最错的事情就是飙骂唐从圣,而借你们钱(蔡曜丞、曹小均),你们却毁我名节,我钱不要你们还告我,天理何在?呼吁韩国瑜院长,立法院应把加重诽谤罪刑度提高,跟诈欺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