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协约中《邀请选手参与国家队国际赛之践行程序》简述成以下:
A. 先由联盟和工会协商参赛条件。
B. 协商完成后,由联盟制作成《参赛协议》。
C. 经工会确认内容无误后,开始发给教练团设定的目标对象。
D. 联盟和工会共同协助会员充分理解、签妥及缴回。
E. 由联盟统整后,提供给教练团遴选并公布决选名单。

2. 《参赛协议》是什么?
筹组国家队过程中,诸如行程安排、出场费、保险规格、肖像授权宣传及装备商业规范…等议题,过往引发选手与组训单位的多次争议,所以在协约讨论过程中,工会将会员的过往经验整理成重点并条文化,建立了《参赛协议》的基本架构。

这背后代表的意义,是我国开始跟上日、韩职棒劳资互动的模式,待组训单位做好邀请选手的前置准备后,就能提供完整文件资讯供选手评估参赛意愿。

其实在程序完成和签完《参赛协议》之前,工会比球迷都更心急。但事实上,我们还在等待联盟协商参赛条件。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早点启动既定程序,球迷朋友们是不是早已不需等待?也不会有「因为协约所以不能公布」的理解了呢?

团体协约完整文件:https://reurl.cc/OEVb5y

3. 为什么要订出这道程序呢?

因为…
(1). 过往的实务经验中,工会看过教练团尚未征询选手意愿,就直接把选手放进名单中并公布给媒体。
(2). 也曾见过「征询意愿过程」仅是联盟、球团员工一句:「你被选到了,想不想打?」或是教练在球季期间的赛前当面问:「要不要相挺
?」,根本未说明权利义务细节。
参与国家队绝对是光荣的勋章,但随著每个选手的职业生涯与状态调整阶段不同,我们认为应该有更完善、更尊重劳资关系的方式,让会员们能在「充分厘清参赛权利义务,并排除职场压力」的状态下做出决定。

4. 那又是为什么,未经工会和选手本人同意,就不能说明婉拒参赛原因?

依过往经验,不分旅外、中职,只要婉拒参赛就会招引批评,或是组训方与媒体的放大检视,甚至连其家庭都成为赛后检讨出征对象。
即便随著时代演进,选手们逐渐获得球迷们与社会的理解,「为国争光」终于不须再是包著国族情感糖衣的「相忍为国」。但另一方的声音,也提醒我们这并非是目前社会的共识。为了让会员与会员的家人们能在更制度性的参赛邀请模式建立前得到保护,在工会会员决议针对相关规范修正前,工会将坚守这项保护选手隐私的不得已作法。

 

5. 工会与联盟所签的团体协约,适用对象是谁?
(1). 适用对象:
A. 工会会员
在中华职棒工作的选手,只要有加入工会,就可依法享有协约规范
的权益及保护,同时也须遵守义务。
(2). 非适用对象:
A. 非会员
B. 旅外选手和业余选手
目前仍有近 15% 的中职选手并非工会会员,但因团体协约中暂未能加入「禁搭便车条款」,所以若中职联盟担任组训单位时,依循团体协约所订程序向其征询参赛意愿,并无违法。

另外,中职联盟与职棒工会之间的协约,也无权将旅外选手和业余选手列入保障和约束范围,但若中职联盟担任组训单位时,依循团体协约所订程序向其征询参赛意愿,工会也不会干涉。

6. 不公布名单,不就为帮助特定列管选手逃避应尽义务?
在近日事件中,有部分讨论指向工会与联盟践行团体协约规范的做法,是为帮助特定列管选手。
依现行《国家体育竞技代表队服补充兵役办法》规定,只要组训单位将相关征召集训的请求送至体育署,受列管的选手未能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参训或比赛,就会启动相关废止补充兵役核定作业。

再者,过往国际赛事,工会就曾受邀列席选训过程,但都基于运动及职业伦理婉拒,也多次主动向各组训单位表明「自认组织身分敏感、恐不适宜参与」的考量,盼谨守分际得以还原事实、清者自清。

7. 那针对受列管会员,工会又会怎么做?
在团体协约签定前, 2014 仁川亚运、 2017 世大运、 2018 雅加达亚运国家代表队阵中,都有受因服补充兵役而依法列管或支援的本会会员。对于现行的补充兵役与列管条件相关制度,工会清楚体认这是选手在选择了补充兵役作为国民应尽义务的形式。

因此,在秉持保障会员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产业政策公平的前提下,工会在会员参赛过程中,除鼓励履行应尽之义务外,也帮助选手了解自身应受保护之权利,主动协助会员厘清参赛权益规定、与组训方确认相关参赛之保险配套、并赴集训地点关心会员需求,以期在国民义务与会员保护之间取得平衡。

8. 不公布名单就先卖票?

透过上图就能了解, WBC 各地承办赛事的单位跟各国参赛队伍在逻辑上是分开的,而本届赛事实务上也正是如此,所以各地赛事承办单位如何规划售票,跟各国参赛队伍并无直接关系,与选手亦然。
同时,从目前网路资料检索亦可得知 ( https://reurl.cc/aajv54 ),公布参赛名单并非各国组训时之必要作为。
工会知道国人对于代表队组成充满期待,但依然恳请所有支持台湾棒球发展的球迷朋友可以理解,本次团体协约的落实,对于相关条文履行程序的坚持,都是台湾职棒劳资双方都在共同摸索必经道路。

9. 美、日大咖都先喊声,台湾还在等什么?
美、日职棒至少在 10 年前就已建构起邀请职棒选手参与国际赛的程序,他们明确、熟稔的流程与执行,让受邀选手得以即早了解参赛权利义务并明确表态,也是球迷能够被满足的关键。
此外,相信关心台湾棒球发展的朋友多半都有意识到,中职选手的平均年资 3.7 年,平均月薪 13.5 万,与诸多「职棒先进国家」相较,国内的的产业环境还未达到「成为顶尖职业运动员即衣食无虞」的程度。
因此,每一场国际赛的参战,对于职业生涯的稳定与影响,对于整体环境与参赛配套是否充分的评估,此刻的台湾选手与美、日选手相较之下,的确有更多该审慎犹豫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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