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左)。PLG
林书豪(左)。PLG

T1联盟当初为了想招募林书豪,所以订定了所谓的「林书豪条款」,如果网罗有影响票房能力的球员,可不受薪资上限,率先利用「林书豪条款」的球员,不是林书豪,而是「魔兽」霍华德,霍华德确实引来了「魔兽旋风」,推估月薪约为30万美元。

 

卡森斯(前)。T1联盟
卡森斯(前)。T1联盟

第二位使用「林书豪条款」的球员是离开新竹攻城狮的「印度姚明」布拉,由于他的月薪远超过T1联盟规定洋将2万美元月薪,台南台钢猎鹰只能利用「林书豪条款」,不过他能否影响票房,引起当时桃园云豹的质疑。

云豹接手台啤英熊原先球员,再度如法泡制,找来「表弟」卡森斯,虽然他带来的关注度,与魔兽有一段差距,不过他NBA等级的能力,带领云豹夺下队史首冠,云豹的投资算是相当值得。

新职篮联盟的新联盟筹委会,近期密集针对新联盟相关制度、措施进行讨论,据联盟筹委会发言人张树人透露,未来每名洋将单月薪资上限2万美金,每年最多可签10个月,等于年薪上限为20万美元,这也意味,除非魔兽与表弟「做功德」,新职篮联盟应该很难再看到他们。

洋将月薪上限2万美元,就算领满12个月,年薪也仅台币8百万元左右,这样的薪水除非有暗盘,不用说魔兽与表弟,在国际洋将市场吸引力也不算高,事实上有许多一线本土球星,年薪都超过这个数字,甚至有8位数,包括近期先后公开已签下新约的胡珑贸、林志杰、蒋淯安等。

T1联盟原本洋将月薪规定就是2万美元,P联盟则是订有上场两名洋将合计4万美元的规定,不过两联盟都未公布洋将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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