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全台掀起Me Too运动,小红老师6月间出面控诉曾遭NONO在车上强吻、揉胸袭臀,甚至将手伸入她的内裤逞欲,NONO起初透过经纪人否认,声称不认识小红老师,但她随后再揭露,事后收到其他20名被害女子私讯,透露也遭NONO伸狼爪,其中有多人惨遭NONO无套硬上,地点包括他的座车、住处甚至停车场残障厕所,年纪最小的被害人于案发时只有15岁,犯案时间从十几年前到他2015年已婚有女儿后仍不停手,劣行震惊演艺圈。

小红老师也于同月底正式到台北地检署提告,强调被害人将接力提告。

小红老师制表20受害女的指控。翻摄自小红老师脸书
小红老师制表20受害女的指控。翻摄自小红老师脸书

检警先前搜索NONO公司、住家等3处,查扣手机、笔电等,并将NONO约谈到案,复讯后谕令50万元交保,甚至对他「验身」,厘清与被害人说词是否吻合,并他核发犯罪被害人保护令,命他不准接近、骚扰被害人。

据了解,台北地检署对此案格外重视,侦办期间指挥警方一一找出被人身分,约谈被害人到案说明,但有些被害女子认为年代久远,或是不愿再回想经过,拒绝接受侦讯,也有女子到案后,以手边没有相关证据为由不愿提告,最终提告的只有10名女子,检察官侦查后,认为其中3案罪嫌不足,将NONO不起诉,至于小红老师等7案则因NONO的住居所位于士林地检署,检察官因此将7案移转士检侦办,至于部分年籍不详的被害人则签结。 

不过,有资深检察官呼吁,若被害人临时反悔,只要未超过法律追诉期,可以随时提告,地检署会再另分案侦办,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时效为20年,强制性交罪的追诉时效则为30年。

 

NONO获不起诉的三案中,其中一女提告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在中山区某会馆,帮NONO提供油压按摩服务,却遭NONO性侵,她哀求「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NONO竟回「我比你更害怕」。不过由于NONO否认,强调没有印象,且按摩女的指控和前同事、主管的证词,与她的就医病历未尽相符,查扣NONO手机也查无联系资料,不足证明他犯案。

第二女则指控2011年12月间,在台北市延吉街某处,NONO驾驶白色宾士大型车搭载她后,在车上强吻她并搓胸,还称「你的触感真好」等语,也因只有被害人的单一指控而证据不足。

第三女则指控2010年夏季,在中山区某时尚会馆帮NONO按摩,却遭压制强吻搓胸,NONO并称「我就喜欢你这种可爱型、胸部大的」,也因只有她的单一指述,检察官因此将NONO不起诉。

 

网红「小红老师」。资料照片
网红「小红老师」。资料照片

小红老师先前得知NONO3案不起诉,在脸书吐露心声,「大家只看到10位女孩透过司法来发声,但很多人只是不愿意再把伤痛一遍一遍剥开,有人光是回溯过程就会崩溃大哭,所以选择在后面声援」,并透露陆续得知的受害人数,至今刚好跟注音符号一样多,「我们还是要对司法有信心 ,相信检察官可以还给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