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日前分享一段影片,内容提到他和老婆Rynne4年前创业,独家代理土耳其商品,原厂授权的果汁,但去年底发现台湾有代理商在各大通路贩售同样的果汁产品,还用「吴凤推荐」来打广告,吴凤夫妻俩立刻联络律师处理,但无奈的是,律师指出,其实只要代理商进口的果汁是真货,不管来源是哪里,只要不是假货,基本上就没有法律责任,但能确定的是,对方用吴凤名义打广告,确实是违反姓名权。

对此,他们透过律师寄存证信函给超市,对方也立即下架所以商品,但没有确切的方式可以阻止他们继续贩售这款果汁,最后也联系土耳其果汁原厂,对方确认吴凤夫妻俩是独家代理没错,不过依旧没有解释其他代理商是如何取得大量货源,对于此事相当受挫,经过衡量后,毕竟是小公司能力有限,先暂时忍痛不进这该款果汁,并表示会吸取这次经验,避免再重蹈覆辙。

影片一出后引起不少网友留言「未经授权,用他人姓名打广告,就是违法,支持吴凤品牌。」、「所以做生意也是一门大学问,跟种水果,工厂生产一样复杂,加油」、「商品近来台湾后 可以自己再增贴识别标签提醒消费者」、「老实说商界就是这样,毕竟他们就是无法吃下线下通路,那就有搞平输的可能,不过小公司就是会遇到这种问题吧」、「辛苦了,支持你们代理的新果汁!」、「那个代理,唯一错的是标了吴凤的名字,至于他拿了跟你们同款的果汁来卖这件事,其实还真没问题」、「一堆人都没有注意到四个字啊~独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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