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审议的三项法案,都是由国民党立委提出,其中《选罢法》修正草案要求增加连署难度,和提高罢免公职人员的门槛。国民党说是要防止罢免成为政党斗争的工具;而民进党则反驳指维持门槛有助保护公民权。另外两项法案是《宪法诉讼法》和《财划法》,建议提高大法官评议门槛和增加地方财政资源。

选罢法部分,许宇甄所提修正条文指出,连署人填具时,应附本人之国民身分证影本,连署人名册未依规定格式提出者,选举委员会应不予受理,且新增第九十八条之二,利用他人个人资料,未经同意伪造、假冒提议、连署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根据三读条文,罢免提议人、连署人须附上身分证影本,且须能辨认姓名、出生年月日、户籍地址或身分证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