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表示,下半年营业用车辆使用牌照税开征于10月1日开征,提醒车主记得在10月31日前完成缴纳,每逾3天将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将加征10%,超过30天仍未缴纳则将移送行政执行机关强制执行。

今年开征的车辆较去年增加1.4万台,主要以营主要以营业用小客车为主,较去年同期增加7694台,再细分车型,大型游览车较去年减少,但租赁用小客车则增加,台北市税捐稽征处分析,应是旅游型态改变,随著自由行风气盛行,推升租赁用小客车增加。

此外,营业用货车年增5612台,台北市税捐稽征处指出,主因电子商务在疫情期间推升宅经济网购发展,物流货运的营业用货车也随之增加。

再进一步观察6都开征情况,台北市查定12.6万台,较去年增加7512台最多,台南市年增1651台居次,税额增加数来看,则以台北市增加1380万元最高,其次则为桃园市增加612万元。台北市开征税额达3.9亿元也居冠。

截至今年8月底,国内使用牌照税免税车辆数约92万台,其中计程车免税约9万台,完全以电能为动力的电动车免税则达2万6361台,以台北市占31%最多,台中市13%居次,新北市则为12%。

财政部赋税署说明,自用车辆使用牌照税于每年4月1日开征,营业用车辆则于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二期开征。今年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缴款书,近日各地方税稽征机关将邮寄纳税义务人,未接获缴款书或对税额有疑问者,可向车籍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其派驻监理机关服务柜台申请补发或查询。

赋税署说,使用牌照税缴纳管道多元,纳税义务人可登入「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利用工商/金融凭证或统一编号加车号,直接线上查缴税款;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缴纳;或透过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缴税。

赋税署进一步指出,民众也可使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连结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或透过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之APP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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