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学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达、成功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许晓芬、台湾科技大学专利研究所副教授陈衍任及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林照真今召开记者会表示,在首次媒体分润会议协商后,国内四大媒体公学会提出不同的诉求,出现立法与基金不同的主张。

有关立法方向,报业公会主张采取澳洲模式的议价法;杂志公会、电视学会与卫星电视公会,则主张立法向跨国平台征收数位税的方式处理,即为立法课征数位税。

对于立法缴纳之税款成为基金后,在基金分配机制上,杂志公会建议由广纳各界人士的第三方处理;电视学会则不支持透过基金组织或第三方来分润。

学者表示,上述的见解之所以不同,实和媒体不同属性、规模有关,更大原因是因媒体间未能充分沟通导致。学者呼吁,学界将尽可能提供资讯,供各大媒体公学会参考,更重要的是国内不同类型的媒体公会必须团结,主动进行跨媒体讨论,并提出意见一致的诉求和主张,以免谈判的跨国平台业者难以对焦与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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