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营业部前理财专员于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间,推介并代客户投资非属该行销售的金融商品,受影响客户数2位,所涉金额102万美元,违法行为时间达1年4个月,金管会指出,显示花旗没有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表示,花旗对管理理专销售行为、理专与客户私下资金往来之交易监控机制,未完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情事,核有违反银行法。

银行局指出,第一,花旗未完善建立管理理专销售行为之机制。花旗虽有设置理专销售服务品质评核机制,由销售主管每月对每一理专采不定时随机方式执行销售品质评核,但对评核注记事项未积极追踪后续改善情形,及强化相关管理内控机制,未能发现该理专持续透过通讯软体与客户互传资料,显示花旗对理专销售行为管理仍有不足。

第二,花旗没有完善建立理专与客户私下资金往来的交易监控机制。花旗虽已建置员工交易监控系统监控作业,就理专帐户与客户往来情形等建立报表监控机制,未依其业务特性及风险,完善订定相关可疑态样,未能发现该理专所属不同客户于特定期间,透过该行帐户汇款至他行同一受款人姓名,且达特定金额以上情事,并就异常交易警示进一步调查。

 

壹苹新闻网-投诉爆料

爆料网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壹苹娱乐粉专壹苹新闻网粉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台股本周成交额达1.8兆 投资者情绪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