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在脸书发文澄清多点,包括:「因为有不法获利的关系,左手卖右手,的确有低买高卖问题,估有6665万元不法获利。」
他说,基金申购有赚有赔是证期局一直强调的,又没有内线等因素,怎么可能有低买高卖的问题?证期局为何能随便指控不法获利?本人购买其他基金赔钱就不违法,赚钱就违法,完全曲解法律,随便扣帽子,极度离谱。
此外,「金管会表示,街口投信第一次的配售,全部100%配给这两个法人,第二次是配3至8成之间,但大部分仍是配给这二个法人,而这二个法人为大股东实质控制的帐户,亦即配给大股东胡亦嘉的实质控制的关联帐户。」
胡亦嘉说,街口投信前几周配售全部都是散户抽签,直到散户已经无意愿申购之后,才洽特定对象,金管会明知实情刻意误导,明显毁谤,意图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法院。
他要求金管会应在1周内收回错误又重复的裁罚,极度滥权的行为,不然他必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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