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未来房屋税将改采全国归户,多数非自住持有者税率从现行的1.5%到3.6%,调高为2%至4.8%;建商余屋则采全国统一标准,税率依照持有年限不同,适用2%到4.8%税率。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指出,修正条例仅针对非自用住宅,因此持有3户以内的自用宅并不受影响,而修法后的税率天花板从3.6%拉高到4.8%,对囤房者及余屋量大的建商影响最为鲜明。
张旭岚指出,修正条例通过后,预料市场将出现5大变化,第1是多屋族可能会在节税前提下,启动房产重新配置,减少在高税率县市的持有量,降低整体的持有税负担。
第2则是多屋族可能会开始出租手中多余的房屋,以换取降税。原因就是比起囤房税2.0最高税率4.8%,将房产出租所适用的税率仅1.5%到2.4%,因此新制上路后,可望促使多屋族将空屋出租。
第3是买盘可能会舍新屋买中古屋,主因为房屋税还是以房屋标准单价、屋龄和路段等条件来课税,所以愈新的住宅,被课征的房屋税就会愈高,在税率调升的情况下,买盘可能因此转向中古屋市场。
第4,建商可能会更倾向先完销预售屋,以避免销售期拉长,导致新成屋被课以重税。最后则是大坪数建案因总价高、销售期长且税基较高,未来囤房税2.0上路后持有负担会更有感,研判建商未来可能会采取更积极的让利方案,加快大坪数产品销售速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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