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与荣刚21日宣布透过股权交换跨界结盟,换股比例为1股智冠普通股换发2.2股荣刚普通股;预计交易完成后,荣刚将持有智冠约18.32%普通股股权,成为第一大法人股东,原大股东网银国际股权将被稀释。
网银国际除了透过独立董事表达反对意见,并向金管会证期局陈情,今天在官网及脸书官网公告,拟向智冠提告并求偿4亿7967万元。
网银国际表示,智冠董事会决议与荣刚进行股份交换,损害智冠公司股东权益甚钜,身为智冠股东,已因前述智冠董事会决议,受有4亿7967万元的巨额股票跌价损失,相信为数众多的智冠股东亦同受害至深。
网银国际表示,为保障公司暨全体股东权益,将对智冠公司及同意此次股份交换案的董事长王俊博、董事张宏源、施明豪及独立董事徐守德、林轩竹、潘明灿,就智冠所受巨额股票跌价损失提出民事求偿;同时呼吁智冠全体股东进行求偿登记,一同捍卫股东权益。
智冠对此也提出声明表示,尚未收到诉状,但网银所言于法不合,理由也不知所云。针对网银不断散播损及智冠或董事会成员的不实讯息,将会持续搜集并捍卫权利。
智冠表示,换股案是公司法156条之3赋与董事会本于职权可以衡量决议之事件。换股比例遵循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委由独立专家出具价格合理意见书进行决定,合法合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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