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寿已在17日下午举行临时董事会,除了规划发行10年期累积次顺位普通公司债筹资新台币80亿元外,也通过上半年将现金增资70亿元。母公司新光金今天下午举行临时董事会,现金增资列入讨论案,增资新寿的资金来源成外界瞩目焦点。

新光金昨天晚间发布重大讯息公告,独董许永明对董事会讨论上半年增资新寿计划及时程表达保留意见。

许永明表达4大意见,首先,他同意新光金增资人寿子公司,但目前新光金所提增资计划,除了子公司人寿发行次顺位债外,主要将以银行及证券子公司上缴盈余来增资新寿,对此作法,许永明持保留意见。

许永明指出,银行及证券子公司本身同样需要提升资本,才足以应付日益严格的资本规范,并强化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新光金此举作法,将限制甚至不利银行及证券子公司未来发展。

其次,许永明表示,目前增资计划显然无法满足主管机关对新光金的期待与要求,除了无法确保人寿子公司今年6月底可满足资本适足率(RBC)规范外,也未能履行公司对主管机关现金增资承诺,如此恐置新光金在法律遵循风险中。

第3,许永明认为,公司可以思考并采用多元自救方案,但不应将大股东现金增资列为最后选项,否则恐显然有违反「商业判断法则」(Business judgement rule)之虞。

许永明表示,他了解现金增资并非万能,但若新光金不立即启动大股东现金增资,「显然万万不能也不该」,除了存在人寿子公司无法如期满足资本适足率规范并限制银行与证券子公司发展风险外,此风险有可能波及金控整体资本适足情形。

第4,许永明建请新光金尽速规划并启动大股东现金增资,以履行对人寿子公司保户及主管机关的承诺。

新光金对此说明,为积极回应主管机关期待,新光金将尽早于今年第1季完成对新寿增资70亿元;同时,新光金将促请财顾尽早在3月中提出研究方案,新光金将配合在3月底召开董事会讨论,以利尽速提出今年对新寿增资55亿元、并协助新寿今年6月底RBC达标的具体计划,相关议事资料将并送金管会指导。

新光金旗下新光人寿2023年恐连2期RBC低于200%法定门槛,且新寿先前对金管会承诺2023年至2025年间将每年现金增资70亿元以强化资本,但2023年仅到位15亿元,对监理机关承诺跳票。金管会已催促新寿尽速改善资本适足率,并强调新寿应落实承诺,尽速完成现金增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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