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06年开放绿电交易后,国内电力市场环境已于电力稳定供应前提下,逐步朝发电端多元供给、电网公平使用等方向发展,为持续健全电力市场环境,同时呼应2050净零转型及活络绿电交易市场等目标,经济部拟订「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于今正式预告。

随著净零转型与RE100趋势,国内企业对绿电需求持续攀升,期待国内绿电交易环境更多元活络,经济部为使绿电交易更有弹性,这次修法即放宽现行绿电交易限制,同时为因应再生能源发展,强化电力系统、并网型储能及需量反应措施等新兴电力资源已然成为发展重点,但现行法规对此类新型态电力资源,缺乏明确定义与规范,因此增订新电业类别予以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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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表示,这次修正重点包括修正再生能源售电业的定义,删除其原销售对象仅限用户的规定,放宽再生能源售电业间可交易;此外新增特定电力供应业的类别,纳管并网型储能及需量反应措施参与电力交易平台需取得电业执照,并应负起营业、紧急事故通报义务。

另外,经济部表示这次修法也考量近年能源价格受国际地缘政治及全球疫情影响而剧烈波动,为稳定电力供应并达成净零转型目标,各项电源及电网建设皆需仰赖庞大资金挹注,因而评估由台电公司维持综合电业组织型态,整合发电、输配电及售电等资源,才能最大化协助政府政策的推动。

不过,为确保电力市场持续公平运作,经济部表示这次修法增订依市场发展情况而检讨电力交易平台的运作模式,要求电力交易平台,须强化中立性运作等相关措施,修正内容包括台电公司维持综合电业,且新增电力交易平台,后续由电业管制机关视发展状况滚动检讨,以确保其运作的中立与公开透明。

经济部强调,这次「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所做的调整,是因应国家发展再生能源及推动净零转型政策,让现行法规得以朝向积极活络绿电交易及强化电网韧性等目标,未来经济部将随著电力市场发展持续检讨电力交易平台的运作模式,建立公平竞争的电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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