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房屋税、地价税等税目减免,请于灾害发生后30 日内提出申请;汽车、机车(151cc 以上) 因灾害受损停驶、报废,欲申请灾害损失减免使用牌照税,请于灾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财政部指出,纳税义务人如对于灾害损失税捐减免的规定或申报(请)方式,如有不明了事项,可至该部网站(https://www.mof.gov.tw/)灾害协助专区查询、或于上班时间就近向所在地税捐稽征机关询问、拨打免费服务专线0800-000-321,将有专人为您解说。财政部提醒纳税义务人多加利用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税捐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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