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西班牙马德里的「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指出,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这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可能成为未来欧洲停止引渡嫌疑人到中国的先例。

「保护卫士」表示,这个决定极具影响力,与多数、甚至所有欧洲国家政府迄今采取的行动相比,更有利于保护基本权利不受中国破坏,符合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的规范。

波兰最高法院等司法机关先前已同意将台湾公民刘宏涛(Hung Tao Liu,音译)引渡到中国,但他提出上诉,主张波兰的决定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和第6条,条文内容与酷刑、虐待和剥夺公平审判的权利有关。

根据法庭文件,刘宏涛生于1980年,目前被拘留在波兰华沙,由律师高斯基(Marcin Gorski)代表出庭。欧洲人权法院10月6日做出裁定3个月后生效,刘宏涛即可获释。

高斯基认同这项裁定意义重大,他还指出,欧洲人权法院是在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做出决定,这也相当重要,这将降低波兰或其他国家再提上诉的可能性。

刘宏涛涉嫌参与一起在西班牙境外运作的大型网路诈骗,组织成员近260人,多数是台湾人。西班牙与中国警方联合于2016年和2017年破获了这个组织。

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定可望影响未来所有欧洲国家法院和政府引渡嫌疑人到中国的决定。一旦中国提出要求,欧洲各国政府目前必须同意启动引渡程序,即使知道法院不太可能批准。

「保护卫士」提到,此案重点在于,这是欧洲人权法院审视有关引渡嫌疑人到中国相关案件的第一起已知判例,而且刘宏涛不属于宗教或民族少数团体,也不是政治异议人士,也没有公开批评中国,而是涉嫌网路诈骗,从过往例子来看,这是北京当局最容易成功寻求引渡的案件类型。

正在义大利和赛普勒斯处理其他引渡案件的律师们已经在利用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定,致力确保国内正在进行的引渡要求被驳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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