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于今年3月间,35岁的陈姓餐厅女服务员,被同餐馆的主厨商借6700元新币(约15.8万元台币),她很不情愿,但又怕影响同事关系,口头同意借钱,约好过两天再去她家拿钱。
陈女3月16日晚间10时许在住家附近抽烟时,报警声称被两名男子抢劫,原本准备借给主厨的钱也被抢了。陈女边哭边颤抖著向警员描述遇劫的经过,她声称两名陌生青年向她讨香烟,后来就拿出美工刀威胁她交出钱包。
警方认真展开调查,并查看附近街道的监视器,还在案发地点附近搜寻嫌犯,直到隔天凌晨1点多,警方发现陈女说词反复,她才坦承谎报,假装被抢只是因为不想借钱给主厨,找个借口推辞。
陈女因而遭到起诉,检察官指摘她浪费公共资源,但因她及早坦承撒谎,认罪配合调查,法官最后决定判她罚款2千新币。依据新加坡法律,向公务员提供假信息,最高可能判刑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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