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香港01及明报今天报导,控方指,2019年7月1日下午,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聚集,他们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外玻璃幕墙,警员6次举起红旗警告,示威者没有理会。

报导指,当天晚间近6时,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离开。3小时后,数百名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在会议厅进行大肆破坏,直至凌晨防暴警察进入立法会清场,所有示威者已离开。示威者当天在立法会大楼造成的破坏,致使立法会斥资港币3600万元(约新台币1.4亿元)维修。

报导指出,艺人王宗尧当晚被传媒拍到曾现身立法会大楼并与示威者对话,警方因他的知名度而认出他。其余被告亦曾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

此案共有14名被告被控暴动罪,包括王宗尧、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泛民主派初选案被告之一的邹家成及刘颖匡。

此前法庭裁定14名被告中12人暴动罪成,包括上述4人。暴动罪名不成立的包括一名网媒记者,一名香港城市大学编委,他们指自己当时在现场采访。

法庭今天宣判,12人被判囚54个月至82个月,即约4年半至6年9个月,当中王宗尧被判囚6年2个月、邹家成被判囚5年1个月、孙晓岚被判囚4年8个月、刘颖匡被判囚4年半。

据港媒此前报导,王宗尧在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中,提及自己在40岁前一直视演戏为终身事业,但被捕后「我的人生,相信与很多不同的香港人一样,停顿了下来」。他感激妻子在他被捕至今的5年间,与他分忧及面对未来受刑责的不确定性,以及觉得愧对父母的养育。

孙晓岚此前在法庭上求情时,亲自陈词。她说,自己作为热爱香港的人,投身反修例运动倡议,是自然及义不容辞的事。2019年她正修读人权法硕士,以为凭一己知识可以守护社会价值。案发日为庆祝政权移交的日子,示威者进入昔日带来民主的议事厅,探究香港政治问题症结。

孙晓岚此前已承认暴动罪,她在陈词时提到,「我决定认罪是因了解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她在立法会没有破坏、基于对他人的重视而没使用暴力,但仍触犯「定义宽松的暴动罪」,并指「政权眼中真正罪名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的追求」。

她陈词时又说:「我以公民不服从、非暴力的抵抗策略失败,换来关注,但没有更民主自由的香港。」并寄望自己能早日回归自由,「未来将活在真相中,过光明磊落的生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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