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澎湃新闻报导,河北省36岁男子小邸(化名)原本在河南省一家消防单位担任驾驶。单身的小邸有时在夜深人静、午夜梦回时,特别感到空虚寂寞觉得冷,就参加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并在2018年2月时以「结婚为前提」与一位女孩见面。
小邸表示,当晚他们先享用晚餐,双方相谈甚欢,然后他开车载女孩到河边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谈心。当时花前月下,在各种因素催动下,2人很自然地就在车上「车震」了。小邸事后坚持,他绝对没有违反女方意愿,而且是女方主动「要那个的」。
谁知,隔天小邸还在回味昨晚的情节,还准备跟对方继续交往下去时,就接到婚姻介绍所的电话了。对方说,女孩哭诉被「强迫」了,不肯继续交往,还要小邸赔偿人民币2万元(约台币9万元)当作遮羞费。否则,女孩就要控告他「性侵」。
小邸顿时如同晴天霹雳,他回想整个过程就是「敲诈」,不肯花钱消灾。对方真的就告上法院了,经过审理后,小邸被判刑3年。小邸不肯认罪,坚持上诉仍被驳回。
小邸入狱后,仍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那天明明就是女方主动,而且对方「熟门熟路」的,根本就是老手了。
坐满了3年苦牢,小邸找好律师、备齐了新的证据,向法院声请再审。全案经过河北省唐山市法院再审后,判定全案属于冤案,并由国家赔偿小邸人民币58万元(约台币260万元),做为冤狱赔偿。
小邸表示,全案花了他6年的人生,那间婚姻介绍所负责人、控告他的女孩全都跑了,这些年来他只能靠打零工维生。拿到赔偿金之后,小邸希望能过上正常的生活,至于婚姻,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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