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中文网11日报导,这份有关中国人权和法治状况的年度报告,在有关香港内容中作了上述呼吁。

报告引述联合国两个委员会指出,香港政府透过国家安全法「事实上废除了司法独立」。报告呼吁废除国家安全法以及刑事罪行条例中煽动叛乱罪的条文。

CECC的报告引述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注意到的一些值得关注领域。包括受到「港区国安法」指控的被告有被转移到中国大陆受审的可能性;行政长官和警察在关于执法措施范围上,出现权力过度和不受限制的现象,以及在界定何谓国家安全的问题上,缺乏法律依据定义的确定性和域外适用的理由。

报告列举去年5月香港特首李家超提出法案改变区议会的组成办法。根据改革方案,区议会直选人数席位大幅减少,所有候选人接受旨在排除被认为「对政府不忠」候选人的审查程序。

CECC并注意到,过去一年香港当局继续起诉违反国家安全法的个人,并在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忽视基本的法律程序和权利,例如陪审团审判和无罪推定。香港当局并将程序性权利的限制,扩及所有被政府认为涉及国家安全的指控,以增强当局惩罚民众的能力。

报告还说,香港当局也企图在域外适用「港区国安法」,对在香港以外地方被指称犯下「港区国安法」的行为提出刑事指控。

CECC的报告同时提及,管理香港监狱系统的惩教署在监狱实施「去激进化计划」,将政治犯视为极端分子,灌输绝望和恐惧感的思想,以阻止政治犯未来的政治活动。一名曾经在囚的政治犯说,该计划使用的策略包括强制观看宣传影片、忏悔会和体罚。

报告并提到,香港当局试图阻止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在法庭辩护失败后,李家超要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干预,并获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确认特首有权核证是否应在特定案件中接纳外国律师在香港执业。

报告说,中国人大常委会这项解释虽未全面禁止外国律师在港执业,但分析人士担心该解释具有更广泛影响,因为这个情况允许特首「绕过不受欢迎的法院判决」,并赋予当局不受限制的「以法统治」权力涵盖广泛的问题。

CECC在报告中建议美国政府,应更强有力地运用「香港人权及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和「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对包括金融机构等对象进行制裁,并特别针对检察官、法官和其他参与串谋破坏香港自治和权利的个人。

报告还建议美国国会通过「香港司法制裁法」(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建议美国政府与英国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国家协调制裁,并交换有关香港政治犯的资讯,扩大外交努力的影响。

此外,报告建议行政当局,为受到「港区国安法」影响而被迫关闭的香港新闻机构记者,成立特别的学术项目,让相关媒体从业人员可在美居留。

报告另建议,美国政府设立香港人称为「救生艇」的计划,以消除香港民众获得美国签证的障碍,包括向因害怕政治迫害而试图出境的香港人提供「第二优先难民身分」。

报告还建议,美国国会应永久延长不许向香港警方销售警用装备与人群控制技术的禁令,并建议国会通过「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Certification Act),考虑取消香港在美国设立的3个办事处所享有的外交特权。

美国国会2000年成立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负责监督中国对国际人权标准遵守的情况。委员会由9名参议员、9名众议员和5名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组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