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报导,这名女子在网路上认识男子,对方表示有投资机会,女子于是便转帐2万新加坡币(约48.4万台币)给他。银行发现收款备注只是电邮地址而非姓名,还发现她曾想用2个不同帐户转帐5笔金额,于是联络女子要她确认。
银行通报警方后还发现,收款帐号已经被标记为可疑帐户,于是要求警方介入,不过女子不为所动,几天后又从另一个帐户转了3万新币(约72.6万台币)到自己名下的国际帐户。
银行之后派员与女子见面并劝阻,不过她还是坚持己见,甚至签了免责声明表示自己没被诈骗,当时女子帐户内共有约13万新币(约315万台币)。
不过2个月后女子还是报警说自己被诈骗,前后共转帐27次,损失33万新币(约800万台币),当中包含存款和自己跑去借来的钱,如今户头只剩不到600新币(约1.45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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