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导,日本政府昨天通过并公布「令和7年度税制改正大纲」,规划2026年11月1日起外国观光客免税制度改为「先付后退」,并同步废除消耗品单店单日购买金额上限及不使用特殊包装袋。
日本政府内阁会议12月27日通过「令和7年度税制改正大纲」,内容包括外国观光客最关心的「消费课税」变革。访日外国客目前在日本境内消费时,可直接用免税价格购买商品,但新制上路后将改成「先付后退」。日本现行消费税为10%。
大纲指出,有关免税方式的修正,未来业者将免税对象商品售予免税对象消费者时,消费者从购买日起算90天内经出境海关确认相关资讯无误后,即可免除消费税。
因此,届时商品将改为含消费税价格进行贩售,免税对象消费者在出境时经确认将商品携出日本境内,再由当初销售商品的业者退还消费税。
有关免税对象商品的范围修正部分,除取消每人同店单日最多购买50万日圆消耗品的上限及不再使用特殊包装外,也将取消现行「一般商品」与「消耗品」的分类。
大纲指出,上述修正内容将适用2026年11月1日以后的免税对象商品销售。
日媒日前报导,根据规划,未来将上路的免税新制改成消费时以含税金额购买,之后在出境时于机场等海关处确认物品有被携带出国后,再以现金或事前登录的信用卡进行退税。
欧洲等地普遍采用这种「先付后退」制度,只要访日外国客无法在出境时确认物品被携出就不给予免税,日本政府期待借此防止不当的国内转售情况。
新制将取消现行将免税品划分为衣服等「一般」及化妆品和食品等「消耗品」两大类别,并取消现行针对购买「消耗品」的50万日圆上限。
为减轻免税店负担,针对「消耗品」部分,原则上新制上路后也不再使用防止旅客开封的特殊包装。
根据现行制度,访日外国客如果于日本境内停留时间在6个月内,就可以用护照等证明文件在免税店以免税价购买商品。不过,现状是投机者利用现行免税制度,以便宜价格购买商品后在日本国内进行转售牟利,免税新制被认为可以防堵不适当的免税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