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立法委员邱显智)
金管会上周释出「管理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之指导原则」的十大监理重点,民进党立委郭国文也随即举行「虚拟资产监理:指导原则应纳入措施」公听会,邀集金管会、数位部、法务部、学界及虚拟货币产业代表出席,得出监管可朝以下五大方向迈进,包括:
1. 虚拟资产纳管不应著重在深度,而是应以广度监管为目标。
2.针对小规模或业务内容单纯的业者,如个人币商,应提出差异化的监理措施。
3.针对场外交易,应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4.应专门成立「金融科技局」,专责处理金融科技与虚拟资产业务。
5.因应虚拟资产的跨领域与多元性,应朝制定专法的方向来发展。
「监管虚拟货币需要先有行政作用法,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的法律依据,切记不要重蹈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覆辙!」长期关注虚拟资产业发展的立委邱显智,在接受《币特财经》采访时强调。
支持成立专责机构管虚拟货币!但首先要有法源依据
邱显智表示,自己乐见台湾行政院终于在今年 3 月,将金管会确立为虚拟资产监理的主管机关。他并强调,以国外经验来看,金管会确实是最适合管理虚拟货币相关事务的机关。期盼在月底前看到金管会推出虚拟货币 10 大指导原则,相信其中针对强化平台资产与客户资产分离保管、强化内部控制及机构查核机制、落实客户保护等规范,将进一步为消费者安全带来保障。(详细报导请见:金管会月底前公布虚拟货币10大指导原则!台湾虚币监管现况一次看)
「但指导原则只是一个起点!尽管欧美国家在虚拟货币监管方面已走在很前面,台湾现在开始做也是为时未晚。要特别提醒的是,台湾不能止步于指导原则,而是要真正落成立法!且要是真正具备强制力的立法规范。」邱显智指出,过去他在国会问政时,也曾特别提出 48 个预算冻结提案,并联合朝野达成共识,借此要求金管会提高对台湾虚拟货币监管规范的重视,就是为了不要再放任民众受害,甚至因缺乏相关监管机制,而使产业在台湾错失发展机会。
那么在立委郭国文公听会上,被提出用来专职处理金融科技与虚拟资产业务的「金融科技局」,会是一切的解方吗?
邱显智表态支持成立专责机构,并表示未来监理首重「确立虚拟资产的法律定位」,更要针对不同数位资产,设置不同监管架构及负责单位。
「但单单靠著仅有一个组织,一定无法成事!」邱显智以设置在监察院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因徒有行政组织法而无职权行使法,导致国家人权委员会自 2020 年 8 月 1 日正式揭牌成立以来,相关业务执行成果不彰为例,指出最重要还是要尽速拟定职权行使之作用法,开始对外发生法律效力、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分门别类做管理,并对违法者订定处罚措施。这些对于台湾现阶段发展虚拟货币产业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
至于这个虚拟货币监理职权行使之作用法,是要以专法形式,或是将职权行使规定订在现有金融法规中都可以,但应该落实虚拟货币监理职权,以及当初主管机关或专责单位的初衷。
金管会应尽速针对违法业者订定「明确时间表」
即便上个周末金管会表示,现有 52 家虚拟货币平台业者表态欲加入台湾市场,其中 25 家已完成洗钱防制的法遵声明,另有 27 家正在补件,然而目前主管机关尚未严格限制民众使用未落地的海外 VASP 平台,也未明确规范业者应在何时完成相关要求,对此邱显智大声疾呼,「最重要还是金管会要订出一个明确时间表!」
邱显智说,金管会已表示境外币商也须依《公司法》完成公司登记,且要完成洗钱防制法令遵循声明,并表示届期未改善者,得处新台币 5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罚锾,但始终没听到金管会表态最晚何时要全面落实虚币监管规范。因此他认为,金管会应尽速针对违法业者订定「明确时间表」,像是规定在年底前若无依法完成相关要求,就不得在台湾招揽业务。
虚币监理配套措施:通报虚币诈骗警示帐户
邱显智进一步分享,一直到最近几日,自己还是频繁接到许多受到诈骗集团以虚拟货币作为幌子,而被骗走巨额身家的民众陈情。足见因应新型态金融犯罪与日俱增,不仅增加犯罪侦查的难度,也为虚拟货币从业者带来挑战。对此邱显智表示,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可以在侦防单位引入科技侦防工具外,也可以从建立虚拟货币业者间的连线,一同发现并通报可疑帐户的层面来做防堵。
「毕竟要『追人』虽然可能受到层层断点的限制,但『追钱』却可受惠于区块链透明的特性,成功率比较高!」素来重视打诈的邱显智强调。
【本文作者张咏晴/币特财经】
本报导由先知资讯提供,其报导内容由业者依法律规定负责,其报导内容不代表「壹苹新闻网」立场,报导内容如有涉及投资事务,请读者自行审慎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