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年1/19决议许可镜电视新闻台,其附加12项负担、14项保留废止权、16项行政指导,如有违反附款,经NCC委员会讨论后符合比例原则才能依规废止。

今爆出,镜电视三董一监上周集体请辞,只剩董事长郑优及劳工董事廖芳洁,董事会如同瓦解,除须尽速召开股东临时会补足缺额,又因严重违反当初核准镜电视成立的附加条款,有股东认为NCC应以「保留废止许可权」对镜电视撤照。

镜电视今发出3点声明:一、本公司部分董事与监察人因事业繁忙,且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为由,向本公司辞任。本公司感谢部分董事与监察人过去的协助,也对其表示深挚祝福。

二、本公司十月十一日召开董事会后,已发出股东临时会召集通知,将尽速补选缺额董事与监察人席次,并于股东会决议本公司重大营运事项。本公司股东持续支持郑优董事长带领公司营运,也全力支持公司永续营运。

三、本公司营运悉依公司法规定与公司治理原则,并无媒体报导指涉违反公司治理、违反附款等情事。吁请媒体报导前应落实媒体专业,勿随有心人呓语起舞。

有关镜电视上周董事会董事及监察人辞任之讯息,NCC表示,尚未收到书面变更文件,请该公司依法定程序处理,该会将依法办理,秉公处置。

NCC也说明,有关报载辞任之三董一监均非该公司股东,因为根据该会对镜电视之附款,单一股东持股不得逾资本总额百分之十五,且除交付信托外,其持股超过资本总额百分之五者,不得担任董监事。目前该会尚未收到相关变更书面文件,该公司董监事如有任何异动,应依公司法相关程序完备后,向NCC送件申请营运计划变更。针对该案NCC将视情况,请该公司所有股东到会陈述意见。

针对股东呼吁NCC撤照的回应?NCC副主委暨发言人翁柏宗回应,本会审理相关案件,必要时将请股东到会陈述意见;至于外界质疑,到底有没有违反当初核准执照的任何一条附款?翁则强调,外界如有具体事证显示镜电视有违反附款情形,可以提供相关事证给本会。

镜电视10/11就开董事会,10/12到NCC陈述,难道NCC没收到镜电视报告吗?翁柏宗表示,10/12系因镜电视董监事及实收资本额变更申请案,请利害关系人陈建平到会陈述;尚无收到镜电视正式书面。

NCC也呼吁,镜电视公司经营团队,如对公司经营或人事决定有任何意见,建议应当以法定程序处理,而非将内部问题外部化。关于部分媒体影射NCC有泄密疑虑,如有实质证据证明公务员泄密,请相关检举人具体提出证据,该会定依法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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