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区监理所表示,现行以电力为主且属慢车的电动自行车,因不需申请牌照及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衍生改装、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无法理赔等原因,交通部在今年4月间完成修法,微型电动二轮车须登记领用悬挂号牌、投保强制险及遵守行驶道路管理等规定,始可骑乘上路。
台中区监理所长杨聪贤表示,微电车主要骑乘的族群以外籍移工、银发族、在学学生为主,为服务使用中微电车方便领牌,特别推出「到点服务」便民措施,微电车经销商、移工仲介公司、工业区、乡镇区公所、里民活动中心等单位,只要超过30辆微电车经过申请,即会派人到指定地点替民众服务,省下到监理机关办理时间。
此外为鼓励民众提早挂牌纳管,使用中车辆到明年12月底前,都免收取号牌费及行照费共计450元规费。相关规划「到点服务」时间及地点,可至台中区监理所全球资讯网预约(https://tmv.thb.gov.tw/)查询或迳向各监理所(站)洽询。
台中区监理所也提醒,办理微电车领牌时,需准备国民身分证或侨民居留证正本、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有效期间30天以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等文件,另移工需检附雇主同意书(使用中车辆免附),前往公路监理机关办理微电车实车查核合格后核发牌照。
监理所呼吁民众,骑乘微电车须年满14岁,骑乘时须配戴合格安全帽,时速不可超过25公里,且后座不可载人、不可酒驾,否则将依照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