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说明,此次7月至12月抽验蔬果共计118件,检验农药残留类别,其中12件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分别为豌豆(花莲豆)4件、芹菜1件、辣椒3件、荔枝1件、青江菜1件、百香果1件及木瓜1件。
卫生局说,蔬果检出农药残留不符规定,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卫生局已令高市来源厂商及贩售业者即刻下架该批产品;不符规定产品中,9件移他县市所辖卫生局依法处办、2件卫生局已依法处办、1件移高雄市政府农业局处办。
卫生局说明,于市面抽验产品属于终端之监测,呼吁农友于栽种蔬菜水果施用农药时,应正确施用农药;而贩售业者贩售之蔬果,也应要求卖方提供完整产品交易凭证并保留,另将产品外箱来源资讯拍照存证,以利后续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达到源头管理。
卫生局提醒,民众选购蔬果时可优先选择当季蔬果,建议挑选具产销履历等可溯源之农产品标章;食用或烹煮蔬菜前,以流动清水清洗,就能有效降低健康风险。高市稽查结果可迳上高雄市政府卫生局网站食品卫生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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