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夫妻离婚的财产:
台湾的民法规定,夫妻离婚后,除了婚前、赠与、继承的财产外,在婚姻关系内增加的财产,两人都要拿出来均分。所以,如果是父母给儿女的财产,配偶是没资格分配的。这就是先前常说的,不要为了钱,跟富二代结婚,因为往往离婚时,能分到夫妻剩余财产的可能性很低。钱都是公婆管,先生只能领死薪水,或是赠与给他的,甚至是继承来的,配偶依法就是不能分配。


2.关于前夫或前妻死亡:
这件事,在台湾很匪夷所思。如果是离婚,公婆就不再是公婆,但如果配偶死亡,公婆永远是公婆。只要住在一起,即便先生过世,前妻仍然有扶养公婆的义务。解决的方法大概只能搬走,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那么公婆媳妇、岳父母女婿的扶养义务,将会持续存在。

3.关于离婚后扶养小孩:
没有监护权的一方,还是得要付出扶养费。有些人,离婚后不愿意负担孩子的扶养费,如果是经济条件真的不好,那也就算了。但是实际上,却有很多人,不愿意负担扶养费,然后持续探视这个孩子,他们的说法大概是这样:
「你没能力养,就给我,凭什么要我付钱?」
「我怎么知道你把钱拿去养小孩还是养你自己?」
「你自己要当监护人的,关我什么事?」
啊你连扶养费都付不起了还要自己带回去养你是要饿死小孩吗你给我这么一点钱付安亲班费用都不够了还妄想我拿你的钱养我自己你是给我金山银山还是矿山在那边不要脸所以你对小孩只是那天晚上忘了戴保险套其他都归我就是了最好有那个脸老了以后还要小孩来养你。


4.关于前配偶死亡:
原则上,既然是前配偶,就没有继承的权利。前配偶死亡后,所有财产都是由小孩继承。如果没有小孩,就由前配偶的爸妈继承。如果前配偶的爸妈也过世了,就是由前配偶的兄弟姊妹继承。

5.关于谋杀配偶的继承权:
谋杀前配偶,取得继承权,这是没有必要的事情。都是「前」配偶了,就算他过世了,法律上也就是一个曾经亲爱的路人过世而已,哪来的继承权?但是,如果是现任的配偶,为了取得财产而谋杀亲夫亲妻呢?根据民法规定,谋杀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所以,一旦杀害了对方,什么钱都领不到。但是,两个人所生的孩子,还是可以取得继承权。


6.关于配偶死亡后,子女监护权的归属:
如果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在自己身上,请好好保重身体。根据民法规定,一旦有监护权的父或母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就自动移转到生存的前配偶这里。那么,用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到底有没有用?例如我那个前夫有够烂,跟孩子根本不亲,我要写遗嘱,把监护权给我妹妹,可以吗?
不行。法律规定,一旦死亡,子女监护权,就是归还生存的配偶所有。
所以,请好好活著,无论如何,都要看著孩子长大,千万不要做傻事,或是放弃努力,否则孩子就会被那个万恶的前配偶带走了。

7.综合5与6,你应该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了。
没错,前配偶死亡时,生存配偶如果是杀人犯,会拿不到钱,更别说是前夫前妻,本来就没有,谋杀以后还是没有。但是,孩子有。所以,假设可以让监护权归自己,又可以不让人发现自己就是凶手,这时候就可以借由这个机会,取得孩子监护权,由孩子继承全部的财产,透过控制孩子,等于自己拿到对方的所有财产。


8.遗嘱是好方法,但最好是信托
果孩子未成年,请立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信托,在孩子成年以后,才能开始慢慢动用。不论是存款、不动产、保险金,都可以透过写遗嘱的方式,让银行或是其他机构信托,至少可以杜绝有些有心人的莫名想像。

9,没有爱,请给钱;没有钱,请深爱。但什么都没有,请不要当火山孝子(孝女)。
有些人,已经没有心,至少还会给钱照顾。有些人,赚钱很辛苦,但是愿意给满满的爱来弥补。两者都有,最好。两者都没有,你是在一起心酸的吗?


10.有些人,对他好是没有用的。他只会想到,你怎么不给我更多,最后,你连把命给他,都不够。

 

《本文经吕秋远授权刊登,未经同意请勿拷贝转载》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女议员踩到坑「整只脚都陷下去」 实测柏油坑洞:台北市路平加油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