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权利法》赋予病人在一般常规医疗中,能有知情与做选择的机会,意愿人与咨商团队、亲属等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CP)后,事先写好书面文件,在面临癌症末期、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与其他经政府公告之重症时,可选择「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或其他与医疗照护、善终等相关意愿,并注记在健保卡内,也就是预立医疗决定(AD),咨商成功才收费。
截至今(2023)年1月6日,国内总计仅4万3718人曾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仅占成年人口数的0.22%,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3/6)针对该议题举办修法公听会。
台湾安宁缓和医学学会理事长程劭仪则表示,目前台湾有《安宁缓和条例》与《病人自主权利法》,所以国人对ACP的接受程度其实还高于日本,不过还是希望医师主动提醒,否则病人很难启动评估意愿;而研究发现,签署过程不熟悉、必须到医院进行等都是影响因素,导致某些在家卧床的个案无法进行。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则提到,真的自费走完咨商过程、好好讨论自己的临终过程,并签署了预立医疗决定书的人,光台北市就占了36%,整体而言有7成集中在六都,且即便宣导时提到,做咨商并不等于要签署AD,却仍有很多民众勿亦为这就是安乐死或放弃急救,喊话不能只看「多少人」签署了预立医疗决定书,而是要了解大众认知程度,他也喊话卫福部应尽快研拟「视讯咨商」的配套。
台湾护理产业工会理事长罗运生则以第一线护理师的角度表示,医事人员再教育很重要,护理系教育应该把预立医疗照护概念融合,各专科也应有种子医师接受相关训练,协助预立医疗照护执行。
罗运生也提到,临床上会碰到病人和原生家庭的医疗决策意愿明显不同,比较相同或信任的,「会是他的小三、他的伴侣、他的室友,甚至他的司机」,但这些人可能没办法在预立照护咨商一起加入,因为目前法规上还是建议二亲等家属加入,但他仍呼吁应尊重病人的医疗自主。
卫福部常务次长周志浩表示,社区资源不足方面,卫福部目前透过家庭医师群等途径服务,考量将社区诊所资源纳入;民众认知不足部分,则要思考如何透过社政体系进行推广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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