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规定如下:

一、维持于以下指定场所之室内空间应依规定全程戴口罩。
(一)医疗机构: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二)医事机构:药局、医事检验所、医事放射所、物理治疗所、职能治疗所、助产机构、精神复健机构、居家护理机构、居家呼吸照护所、护理之家。
(三)老人福利机构:长期照护机构、安养机构、其他老人福利机构。
得于上列指定场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饮食、拍照、不适合或无法戴口罩之检查、治疗或活动。

二、特殊情境建议要戴口罩,除维持原列情境: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时、人潮聚集且无法保持适当距离或通风不良之场合、与年长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种疫苗者)密切接触时、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及特定运具(复康巴士、校车、幼儿园专用车、校园接驳车)时以外;调整「搭乘救护车时」及「出入长期照顾服务机构、荣誉国民之家、儿童及少年服务机构、身心障碍福利机构等高感染风险场所时」亦为建议戴口罩。

三、其余室内场所、室内空间,由民众自主决定戴口罩。

四、上述措施为通案性规定,相关细节得另依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疾管署另说明,同时考量近期机构住民筛检阳性率于1.4%-1.6%间,且住宿式机构照顾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风险族群的长者,应维持警惕避免发生机构群聚感染风险,故延长一般护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机构定期执行COVID-19公费快筛之措施:服务对象仍维持快筛频率为每周一次,至今年6月30日止。

而服务对象有症状时亦进行快筛,检验出阳性需即时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之个案,应立即请专责医疗院所诊疗,并依相关指引协助个案按指示进行隔离或治疗;工作人员有症状时进行快筛;另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如有接触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员公费家用快筛;住民或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如为确诊康复者,3个月内免筛检,后续将再视疫情状况调整筛检频率。公费试剂将陆续寄出提供上述机构使用。

疾管署强调,防疫回归常态后,仍将持续运用确诊(并发症)通报趋势、医疗资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药物开立数、变异株监测等多元指标掌握疫情变化。也提醒民众应持续配合戴口罩规定及建议,落实肥皂勤洗手、咳嗽礼节等个人卫生好习惯,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共同维护国内社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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