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立委吴思瑶、钟佳滨昨开记者会指出,政府推出租金补贴2.0,放宽申请年龄降至18岁,让学生可以申请。但若学校未与学生签订租赁契约,或是租赁契约未清楚记载「租赁金额」、「租赁期限」,就不符合「租金补贴作业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无法申请租金补贴,陷入看得到吃不到的困境。
行政院消保处昨建议,只要学生租屋具消费关系,就应适用住宅定型化契约相关规定,若教育部认为内政部公告的住宅定型化契约,不一定适合大学自建校舍等,也可另订范本或指引,别让学生因无法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让政府美意落空。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审查《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吴思瑶在质询时直接向潘文忠请命。潘文忠坦承现行申请条件未注意到此事,允诺会跟营建署及大学共同往这个方向努力。
吴思瑶说,教育部应与各大学协调,现在只有入住同意书,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与营建署协调,提供一致性租赁契约。潘文忠答询时说,会进一步跟营建署及大学沟通。
不光是校内住宿,吴思瑶进一步提及校外租屋,她表示,校外租屋申请补贴更困难,她在网路上查询发现,学生若要求房东提供租赁契约,有的会被房东赶走,有的转嫁到租金,她初步统计有高达7成学生最后选择放弃。教育部应协助各大学设立窗口,协助学生顺利跟房东拿到租赁契约,并要求教育部在2个月内建立协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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