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2022年至2023年流感高峰期,疾管署自去年12月1日开始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原订扩大实施到今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续,所以今年4月至8月期间逐月延长扩大条件。
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表示,本次延长扩大条件至8月底为本(111)年度第5次延长。除101年度扩大用药至H7N9指挥中心解散外(扩大使用期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本次为历年第二长的扩大用药期间。
疾管署统计,扩大对象使用量(盒),一盒一人份,2022年12月为10363盒,2023年1月到6月依序使用16456盒、21034盒、24247盒、36641盒、66065盒、79317盒,逐月增加。
疾管署统计,本流感季自去(2022)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并发重症病例累计402例 (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龄层以65岁以上长者为多(占50%),86%未接种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 (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种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国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配置于各县市约4千家合约医疗机构(详见疾病管制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cdc.gov.tw或透过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一网通」网页查询https://antiflu.cdc.gov.tw/),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克冒及瑞乐沙。
由于目前流感与COVID-19在社区中共同流行,若民众有类流感症状,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筛检测外,如有危险征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应尽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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