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在101年首度突破50%,达到50.19%,逐年稳定成长至111年51.61%,但仍低于OECD国家,且我国女性往往因为婚育、照顾家庭等因素而离开职场,造成女性劳动参与率不高。
劳动部结合经济部、卫福部及教育部等部会资源,9月起推出为期3年、总经费高达27亿的「妇女再就业计划」,希望3年内增加14万名女性劳动力,让女性劳参率提升到53.5%。
「妇女再就业计划」中共有3项主要措施,首先是「自主训练奖励」,因家庭因素退出劳动市场180日以上之妇女,自行规划训練职能后,向劳动力发展署各分署或台湾就业通网站专区提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在完成训练次日起30天内检附结训证明等文件,并办理求职登记,就给予奖励金2万元。
另外,完成训练次日起180日内,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推介就业或自行就业,可获得第2次奖励金1万元。总计最高可拿3万元。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身特组组长施淑惠表示,「自主训练奖励」没有申请名额上限,但初步推估每年约500人提出申请。
第二是「再就业奖励」,因家庭因素退出劳动市场180日以上之妇女,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或于台湾就业通网站专区办理求职登记,并报名参加此计划,在经过推荐就业满90天之后,从事全时工作可获3万元奖励金;且每月薪资达基本工资一半以上,则可获1.5万元奖励金。
施淑惠表示,「再就业奖励」预估有1万人受惠。
至于「自主训练奖励」跟「再就业奖励」中,对于「家庭因素」的认定,施淑惠说,包含结婚、生育、照顾未满12岁孩童或老年家属等都算,可提出出生证明等,若没有相关证明的话,也可用切结书代替。
最后一项是「雇主工时调整奖励」,雇主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或于台湾就业通网站专区办理求才,登记并申请报名参加本计划后,规划工时调整或部分工时职缺,并雇用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妇女满30日,每一职缺每月核发3000元,最长1 2个月,等同最高可领36000元。
施淑惠表示,希望借此鼓勵雇主为妇女提供工时调整或部分工时的工作,预估开发出1000个职缺。
施淑惠说,以上三个奖励项目,实体部分可于劳动力发展署、公立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网路则可在台湾就业通网站报名。即日起实体部分已可受理登记参加,8日起可在台湾就业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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