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气候变迁署署长蔡玲仪说明,气候法今年2/15公布施行,盘点12项重要子法,今天公布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增量抵换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完成5项子法订定,其他部分 包含大家关切的交易办法、征收碳费,目标会陆续于11、12月提出预告跟修正。
都是在气候法中与碳定价有关的办法有3项,为达减量目标,最重要的就是征收碳费,大家非常关切就是包括征收对象、征收期程,还有自主减量计划等工作,目前规划年排放量2.5万公吨以上的事业,就是包括工厂跟电力业大概512家左右,是未来会被征收碳费的对象,明年他们就会被征收碳费。
但减量并不是只有这个512家大排放源的的责任,所以我们今天订的这2项子法,就是鼓励更多的事业、民间单位,可以透过自愿减量的方式,来申请取得减量额度,也就是外面俗称的碳权,都是在国内经严谨程序取得的减量额度,可以提供给国内其他排放源来做抵换使用。
根据国家自定贡献(NDC)目标,我们会在2030年比基准年2005年排放减少24%加减1%,这目标是一个蛮严格的挑战,过程中知道有很多新的开发案会进来,如科学园区工业区的开发,温室气体会增加。
2子法部分,自愿减量适用对象为事业或各级政府,执行自愿减量专案,依照温室气体减量方式,注册、执行,取得减量额度,至环境部委托之机构交易。
增量抵换部分,适用对象为应实施环评工厂、工业区、火力电厂、高楼建筑,抵换量来源为事业及民众,包含一、减量额度,二、汰换老旧机车为电动汽机车、灯具、空调设备、老旧农业机具,三、碳费征收对象超过指定目标之碳减量,就是民众可以将减量效益卖给环评开发单位。
而增量抵换有罚则,应于10年内完成,未依抵换温室气体增量,处新台币10万至100万元,并通知限期补正或申请,届期不改按次处罚。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