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说明,每一款车不管要进口或是台湾生产,在开发出原型车以后,要进实验室做测试,其结果需符合「移动污染源排放标准」,这一次修法参考欧盟,因发现道路排放情况可能是实验室3到5倍,欧盟因此采用1加1(实验室+道路测试)的管制措施。
环境部接著说,我们仿效欧盟、接轨国际,去导入该措施,等于这一次即使没有去修「移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但是他为了要符合实际上道路的排放标准的话,也要去重新提升车辆的污染防治元件效能,就可以进一步减少道路空气污染物排放,提升空气品质。
由于国内尚未有背景数据,114年开始会先去收集数据,116年开始规范标管制标准值,就是不能高于实验室的2.1倍,逐年116、117、118都有不同的管制标准值,车商也有反应,他们去开发这种新的车型可能要3年的时间。
所以114年起,车商至少要给环境部实际道路的排放情形,116年就要符合;至于有3至5倍的落差,其因是实验室为密闭空间,加速度或使用习惯,没有那么激进,较为和缓,没有急煞等型态,这样才能真实了解,实际降低道路排放。
是否导致车商因此喊涨?环境部也说,116年开始才有管制,这几年要提报手边在开发或是有上市的车的状况,这一两年应该是不会,而担心涨价一事,其实我们后续会有规划,如车队管理的措施,是下一阶段讨论的部分,减少对民众冲击。
另外,新车型开发后必须取得环境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大量进口或国产,不管车辆有无继续贩售、有无改变,每年就是要申请新的证,相对增加许多行政程序。
因此,明起废除「车型年」制度,在车型并无会影响排气之变更下,无须于每年重新申请新车型排气审验合格证明,过往每年约500件,可有效减少50%以上案件数量,达减轻行政负担,落实简政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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