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昨天警示,日前接获旅日国人因食用该种软糖,出现恶吐、抽搐及昏睡等不适症状向驻处求救,呼吁民众赴日时,切勿购买或食用含有HHCH成分的糖果及食品,自12月2日开始,HHCH即可能列为管制性药物,届时持有或食用相关食品都可能触犯日本法令规定而面临刑责。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副署长陈惠芳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中说明,HHCH为THC(2级毒品及2级管制药品)的衍生物,经查食药署药证系统,目前没有含HHCH成分的药品许可证,也未列管为管制药品。
至于是否属于毒品,陈惠芳说,将由法务部毒品审议委员会评估,一旦列管为毒品品项,基于科学上需用,食药署将提案审议是否列为管制药品管理。
就算HHCH没有涉及毒品、管制药品或药品管理,陈惠芳强调,在未确认食用安全前,不得作为食品原料的供应使用,也不得以食品名义输入、贩售,违者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陈惠芳说,虽然HHCH在台湾尚未列管,民众可带回少量自用,海关并不会特别针对相关产品进行拦截,如果有贩售行为同样会依食安法开罚。
HHCH跟受日本法令规范的大麻中有害成分四氢大麻酚(THC)结构类似,服用后可能产生幻觉等情况。厚生劳动省过去虽然将与THC类似的合成化合物视为「指定药物」,但并未管制改变部分化学结构的HHCH。
国内尚未核准任何含大麻二酚(CBD)成分的药品,若如大麻二酚(CBD)成分的药品内含四氢大麻酚(THC)成分,或以大麻成熟茎及种子所制成的制品,THC含量超过10ug/g(10ppm)者,则属于第2级管制药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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