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法」12/6经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后,仍有4个条文未能取得共识,包含最低工资审查委员会成员、最低工资调整的参采指标、最低工资研究小组做成的政策评估报告是否公开,还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企业是否要限制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案。「最低工资法」预计于明天立法院院会中表决闯关。
全产总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邻近的日、韩等上百个国家,都已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台湾整体薪资的涨幅远远落后于经济成长,青年低薪问题尤为严重,薪资随基本工资变动的时薪制工作等非典工作增加,因低薪带来的长工时与过劳的恶性循环,劳动环境不断恶化,凸显最低工资法制化更为重要。
江健兴表示,总统蔡英文上任以来连续8年调涨基本工资,但劳工不能只将希望寄托在执政者的善意上,必须确保劳资可公平共享经济成长果实,当最低工资可依指标合理调整,就可降低劳资争议。
针对「最低工资法」争议重点,江健兴认为,应纳入最低工资调整不得低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年增率,否则薪资调涨会跟不上物价涨幅。
此外,江健兴指出,「最低工资法」应明订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法」,则不可参与政府采购案。
江健兴强调,台湾最低工资法治化已落后国际,呼吁各党放下政治算计,尽速通过最低工资法,确保劳工能在最低限度下维持生计,不要当台湾的低薪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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