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餐厅标榜负责人、料理长均为日本人,强调所选用都是日本进口顶级和牛,「让客人在这里不出国也能体验到一秒到日本的用餐感受」,菜单上的双人和牛套餐,每人要价高达3990元。但业者在事件爆发后不但未对外说明,接电话的员工搞不清楚状况,消费者在脸书上询问可否退费,也没有人回应,
台中市食安处前天根据民众检举前往稽查,发现有多达15箱的牛肉(外箱标示每箱重约10公斤),已逾最佳赏味期3至5个月不等,多数为标示日本鹿儿岛县产的「黑毛和种」和牛;另外,现场还有味噌11盒均逾有效日期2个月到4个月不等,豆瓣酱3瓶逾有效日期2个月,冷面24箱24箱逾有效日期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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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处说,将依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处置,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缓,并将全数过期食材封存,要求业者不得再使用。至于是否会勒令停业,食安处表示,此案仍在稽查中,后续将视违规情节依法办理。
「和牛EMPEROR」去年10月才开幕,走高价位路线,不到半年就爆发使用过期牛,令同业感到相当讶异。根据网站「乐吃购!日本」表示,日本食品常见的「最佳赏味期限」,系指食物保持在美味状态的期间,超过此期限代表美味程度可能会降低,但并非不能吃,一般来说在赏味期限的1.5倍期限内吃完都算保险,例如从制造日期到赏味期限为3星期,21天乘以1.5倍等于31.5天,就建议在一个月以内吃完。
同业研判,该餐厅可能误判消费量,一次进口太多牛肉,无法在赏味期限内消化掉,又舍不得处理掉,才会使用过期肉品,但是连酱料、味噌、冷面等成本低廉的配料也过期未回收,实在令人难以想像,不像日本企业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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