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邀相关团体,以及学者专家、儿少代表、地方政府以及民意代表讨论,历经1年归纳《校园霸凌防治准则》的修正方向,包括区分「生对生」与「师对生」霸凌事件,分别妥善处理,其中「生对生」的霸凌事件得依《校园霸凌防治准则》处理、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师对生」霸凌事件,则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廷聘或资遣办法》处理。

针对落实预防辅导机制,教育部表示,各级主管机关及学校应以预防及辅导为原则,积极推动校园霸凌防治工作,包括每学期办理校园霸凌防治及辅导增能研习,强化教职员工班级经营能力。

此外,教育部也会要求学校平时积极处理学生违法或不当行为,避免发生校园霸凌,再者为了鼓励以及保障学生见义勇为,允许学生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可以采取必要措施,而不因此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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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也对「生对生」霸凌事件,指示学校开设防治委员会,一旦审查小组受理相关通报,就应组成处理小组进行调和、调查,再将调查报告交由防治委员会审议。

另外随著《校园霸凌防治准则》增设「调和程序」,除了能使霸凌事件处理更具专业、公平,也盼达到「生对生」修复关系、减少创伤,以及促成当事双方的对话,进而相互了解、化解冲突;如若其中一方并无调解意愿,或当处理小组委员运用权力影响调和进行,则即停止。

至于调查程序也更明确规定进行方式,包括访谈全程录影、录影等,教育部说明,过往学生构成刑法伤害罪的行为,由于不符合持续性要件不被学校认定霸凌,因此本次修法也有完善故意伤害事件的处理程序,提供学校严谨、慎重准用。

教育部指出,过往被行为人不服处理结果,而向学校提出申诉,主管机关此时才有立场介入处理,不过本次修法强化主管机关权限,被行为人若对学校的终局决议不服,可向主管机关提出陈情,即由主管机关所设的审议委员会审议,行为人则可依据正常救济程序提起申诉。

教育部表示,为了确保处理小组的调和以及调查品质,除了透过教育、法律、心理、辅导、社会工作等领域专业人士,确保校园霸凌事件处理品质,也已办理6个梯次的专业人才培训,未来预计突破千人,并且配合新版《校园霸凌防治准则》施行,指示学校与主管机关编制操作手册,提供实务现场运用。

教育部因应《性别平等教育法》、《校园霸凌防治准则》、《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廷聘或资遣办法》修正,协助各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学生事务辅导工作运作、充实推动业务人力,预计投入2.5亿元协助地方政府、学校办理「性别平等教育、霸凌防治及正向管教推动业务所需人力及运作」、「校园性别事件调查专业人员培训研习」。

教育部公布修正《校园霸凌防治准则》。记者林则澄摄
教育部公布修正《校园霸凌防治准则》。记者林则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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