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明医师分享四个心情交错的案例,其中一名母亲怀胎29周,没想到胎儿脑室持续扩大后却出现心脏问题,直到上周三(26)发现胎动变少、挂急诊时已没了心跳,因此她只好不得不做引产手术,「在物竞天择来看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或许对这对家庭来说是好的吧?」
第二个案例是一名20多岁女性,王乐明医师说著,这是她第二次怀孕、20周要终止妊娠,但先前因月经不规则才会不知道已怀孕这么久,而第一次怀孕是在去年、也是终止掉,「这次来我门诊时,我也告诉她为何不做避孕措施,她没任何回应,但对于这种事情如果在没有足够条件和准备之下生下小孩,伤害的也是小孩,或许终止妊娠对她是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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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案例为一对情侣,女方未成年怀孕12周、男方成年,在双方家长商量之下才决定不要孩子,不过看著男生在病床前牵著女友的手,他认为小俩口彼此是有感情的,只是殊不知男方即将面临法律责任,毕竟在台湾法律上即使你情我愿,若其中一方未成年,那成年那一方还是得付法律责任。
至于第四个案例则是一位怀孕12周、上周日(28)才来门诊准备领妈妈手册的孕妇,结果当时却发现宝宝已没了心跳,后续也将安排引产,而王乐明医师也沉重解释:「所谓的引产还是像正常待产方式分娩,只是出生时听不到小孩哇哇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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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前面几个案例觉得,有些人想要的却很难得到,那些不在意生命的却无所谓的感觉。」王乐明医师坦言,或许言词中有夹杂著一点情绪,但他有时又会思考著,自己帮那些明明能正常生育的人引产,这么做是不是害他们变本加厉了?不过,换个角度想若这些没经济能力、亦或是单亲在未来碰到另一半,那会不会又像社会新闻案件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