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卫生局表示,如果有治疗疗程已结束却未服用完毕的药品,或是家里存放许久不确定保存期限的药品,以及外观明显变质、已经过期的药品,建议应该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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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种类的废弃药品则有对应的丢弃方式,若为特殊药品(如针剂、抗肿瘤药品、抗生素、荷尔蒙药品及管制药品等),需拿回医疗机构或药局回收,切记不要直接丢在垃圾桶或倒入马桶,以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其他一般药品若为胶囊、锭剂,则可直接丢进垃圾袋,随一般垃圾焚化处理。
若是药水,切勿倒入马桶或水槽中,须依「放、倒、丢」三步骤正确处理,步骤一「放」应先将可以吸水的物质(如废弃卫生纸、报纸、砂土、咖啡渣、茶叶等)放进夹链袋或塑胶袋中,步骤二「倒」应将药水倒入袋中后确实将夹链袋或塑胶袋密封,步骤三「丢」再将袋子丢进垃圾袋随一般垃圾焚化处理,其他药品包装或容器则依规定进行回收。
卫生局局长贾蔚提醒民众就医所携回的药品应遵照医嘱及药袋标示资讯按时服用,切勿囤积药品,并按照药品说明书(仿单)或药袋上的指示存放药品,避免将药品放置于阳光直射或湿热环境,以确保药品的品质及安全。若有需要丢弃的药品时,务必先判断药品正确的丢弃方式再行处理,如有药品丢弃及回收相关问题,也可以询问社区药局的药师,或将药品带回原就诊医疗院所药局,向专业药师咨询,才能同时兼顾用药安全及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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