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福部统计,台湾每年有超过8000人罹患口腔癌,槟榔更被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列为一级致癌物,即便不含添加物,依然对健康造成巨大威胁。研究显示,孕妇嚼槟榔恐使早产或流产风险增加2至3倍,新生儿体重过轻或发育不良的情况也更常见。因此,草案要求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与孕妇嚼槟榔,以降低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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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若违法供应槟榔给未成年人或孕妇,业者最高将被处罚25万元;嚼用者若违规进入禁嚼场所,则可处罚1万元,并需接受戒槟教育,拒绝参加者再罚最高5万元。此外,学校、医疗院所、大众运输等儿少常出入场所将全面禁用槟榔,违规未设

为防止影视节目渲染嚼用槟榔行为,草案要求如内容涉及槟榔画面,必须加注警语,如「槟榔子为一级致癌物」或「嚼用槟榔有害健康」,并限制播放时段。此外,槟榔容器需明确标示健康警示图文,不得透过网购、自动贩卖机或抽奖促销方式贩售,避免影响未成年族群。

针对原住民族传统祭仪活动,草案提供文化例外条款,允许槟榔作为祭典使用。但卫福部强调,该例外条款仅适用于文化需求,不得作为一般性使用的借口。卫福部呼吁国人珍惜健康,支持槟榔防制措施,共同打造无槟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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