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54岁)认为女儿生前曾遭绰号「咖啡」的王姓男子下药迷昏性侵,还拍摄不雅影片威胁女儿,女儿因此于2017年11月服药轻生不治死亡。
不过,林男并无确切证据,于是找来友人曾姓男子(33岁)、蔡姓男子(34岁)于2019年7月28日押走王男带至汽车旅馆盘问,王男供出绰号「小天」庄姓男子才是主要参与人,3人要求王男写悔过书并下跪道歉后让他离去。
同年8月9日及10日,林男等人分别将王男、庄男押走,先后带往南投、台中、彰化等地盘问、寻找影片,最后在8月16日将他们带到彰化县花坛乡一处三合院拘禁,以束带捆绑他们双手,并叫王男与庄男对质,因认为两人互相推托卸责,于是以徒手或分持热熔胶条、棍棒、电击棒等物殴打2人,并电击全身。
林男等人见王男被打到奄奄一息,8月18日凌晨驾车将他载到中国附医急救,但王男仍因伤重不治,事后经法医相验,全身至少有119处棍棒伤,并有至少7处电击伤,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大范围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呛入胃内容物导致死亡。庄男也被打到出现横纹肌溶解症、急性肾衰竭及肝发炎等伤势,所幸送医捡回一命。
林男一审被依伤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判刑12年4月,曾男、蔡男分别被判刑10年8月、8年6月。台中高分院审理后仍认定3人犯行明确,但林男、蔡男在警方得知其犯罪前主动坦承部分犯行,符合自首要件,并共同赔偿死者父母424万元获得谅解。
合议庭审酌林男因女儿遭人性侵后自杀死亡,其身为父亲,自属悲愤难当,2名友人得知后也因心中气愤才共同犯案,基于亲情尚有值得同情之处,于是撤撤原判决,将林男改判6月10月徒刑,曾男、蔡男分别改判5年2月、4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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