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甲男是少女同母异父的哥哥,2019年时他在住家违反小柔意愿,以亲吻丁女嘴唇,伸手入衣、裤内抚摸胸、臀部及下体;同一期间,少女表哥乙男也违反其意愿,于房间亲吻丁女嘴唇,伸手抚摸其胸部、下体之方式,两人均猥亵妹妹得逞。
情节最严重的小舅丙男更是从国小开始就对小柔伸出魔爪,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在住家亲吻嘴唇,再伸手入其衣服内抚摸胸部,而以此违反意愿之方法,猥亵被害人丁女得逞。
小柔年纪小,对性事懵懂,直到上了大学才惊觉身体自主权遭受侵犯,她主动以脸书讯息向师长求救:「老师我哥哥他们都对我做一些让我很不舒服的事情,老师我很想讲,我不敢,我可以讲了吗,我受不了」一家都是狼的恐怖遭遇终于被揭发。
小柔鼓起勇气向法官诉说自小的悲惨经历,她说小舅在外地工作,只要一返家就会猥亵她,记得她小学四年级时,小舅与她同房睡在下铺,小舅说肚子饿叫她去煮东西吃,小柔从上铺下床时,小舅竟然将她抱起,用手指插入其下体,接著脱去裤子打算性侵,直到小柔激烈反抗他才停止。
法官诘问:「这么久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反应?」小柔痛诉,自己生长在重男轻女的家庭,她人微言轻,说什么长辈都不会相信,而小柔外婆,也就是乙男的祖母,丙男的母亲出庭作证时,更是明显偏袒两男,出言维护。小柔说她长期隐忍侵犯,「但是这次竟然两个哥哥一起欺负我,我再也忍不住了」才下定决心接露家族男子对她的种种恶行。
大学师长作证时指出,小柔自述过往经历时十分无奈,并不断哭泣,甚至出现自责及自伤情形,法院找来小柔国中辅导老师,他表示小柔家人会对她施暴,在九年级时感受到她相当不对劲,对于权威与男性有一种很恐惧的状态。
小柔自责破坏家庭和谐,出庭时主动向法官求情:「我希望他们能受到惩罚,但不需要赔偿」,两兄长对于犯行皆坦承,并感到十分懊悔,法官判决,同母异父兄长及表哥分别求处9个月及10个月徒刑,小舅始终否认犯行,而涉及情节年代久远,没有直接证据,台东地检署诉请无罪之判决,但小柔指证历历受法官采信,花莲高分院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