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警分局勤指中心于9月5日上午9时许接获报案,于埔里镇树人路有男子持菜刀追砍其友人,旋即派遣线上巡逻警力前往控制现场,发现凶嫌陈姓男子与报案人为前男女朋友,警方当场将陈男逮捕。

警方当场查扣陈男持有的菜刀,并发现陈男前女友的现任男友持有一把玩具枪,已将该枪送鉴定是具有杀伤力,若有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送办,若无则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

警方将陈嫌及前女友现任男友均带回侦讯。读者提供
警方将陈嫌及前女友现任男友均带回侦讯。读者提供

警方侦办发现,陈嫌曾于6月初因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跟踪骚扰防制法》等案遭声押,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后获交保,不料,9月5日陈嫌再度跟踪尾随陈姓女子,见陈女与男性友人同行醋意大发,因而持菜刀追砍。

因陈嫌有反复实行犯罪之虞,警方建请检察官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0-1条及《跟踪骚扰防制法》第21条规定,再次向南投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淮,成为南投县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二度遭羁押之首例。

恐怖情人二度跟骚前女友,甚至持刀追杀,再度遭羁押。(示意图)壹苹制图
恐怖情人二度跟骚前女友,甚至持刀追杀,再度遭羁押。(示意图)壹苹制图

埔里警分局强调,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方法,对特定人、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同居亲属或与特定人社会生活关系密切之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监视跟踪、盯梢守候、警告威胁、通讯及网际干扰、追求行为、寄送物品、妨害名誉、滥用个资等8种行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即为《跟踪骚扰防制法》所称之跟踪骚扰行为。

有上述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犯之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经法官讯问后,如认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反复实行之虞,而有羁押之必要者,得羁押之。

埔里警分局长胡淑净呼吁,民众遇到跟踪骚扰事件,请冷静应对,寻求周边人员协助,避免与行为人正面接触或冲突,记得将相关骚扰讯息内容截图、搜集保留录影(音)档案或其他证据资料,马上拨打110或就近向派出所报案。

胡淑净说,警方依法调查发现有跟踪骚扰行为的犯罪嫌疑时,将依职权或被害人的意愿,核发书面告诫给行为人,同时也会采取增设巡逻箱、护送返家等保护被害人之适当措施,如行为人在书面告诫后二年内,再为跟踪骚扰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提升法律约束行为人之效力,避免不法侵害情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