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妻告诉法官,她结婚30多年育有3名子女,丈夫20多年前曾经外遇跟小三同居,后来另与刘姓女子搞在一起,她日前在丈夫手机发现2人脱光光洗鸳鸯浴影片,还有出游亲密照片、「打一砲」等咸湿LINE对话,丈夫甚至出钱帮刘女买房子,对于丈夫多次背叛婚姻实在忍无可忍,因此向2人连带求偿850万元。
辩「打一砲」只是开黄腔
审理时,廖男辩称与刘女认识10多年,「打一砲」对话只是朋友间开黄腔、调侃对方而已,还说刘女跟他一起投资养猪事业,所以有金钱往来的对话,不是帮刘女买房子,此外,妻子偷看他的手机,这种非法取得的证据在法律上无效。
刘女则说某次聚餐认识廖男,起初不知道他的婚姻状况,因为自己从中国来台湾居住,前段婚姻并不顺遂,廖男才邀她跟其他朋友出游,后来比较熟识才知道廖男已婚,自己也担心廖妻误会、破坏廖男婚姻,曾传讯息向廖妻致歉,但绝对没有通奸、接受资助买房子之事,何况廖男跟妻子现在还住在一起、维持婚姻,她没有破坏家庭。
咸湿对话:一下就好
法官勘验鸳鸯浴影片及LINE对话,刘女称廖男「老公」,2人讨论购买席梦思床垫,「期待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的房间要买有带暖气的吗」,刘女曾感叹称:「我们3个人都不容易、「她(廖妻)就如同十几年前的我,所以我深有体会。」、「如果她能容忍我该有多好。」
另外,廖男曾针对鸳鸯浴影片提醒刘女:「自己小心一点收藏,不要让别人看到。」、「自己慢慢欣赏吧,如果看到兴趣来,再打电话给我,我过去帮妳打一砲。」有天刘女问廖男:「老公,我是不是自私,我不喜欢你跟她(廖妻)做爱。」廖男回答:「是很自私。」刘女:「我知道我这样不对,什么事我都能克服,但这点我不能接受。」
后来廖妻从丈夫手机发现奸情,气得提告求偿,刘女传讯给廖男:「根本没想到会去告。」廖男:「妳想也知道嘛,唉,这迟早都会的,这就是、这就是要付出代价、要付出的代价。」、「可是也不错了啦,16年多了。」
之后廖男问刘女:「要不要打一砲?」刘女虽然等下有事,仍说:「好啊。」廖男突然想到刘女有事时间紧迫,问她:「可是几点了,3点半了,啊。」刘女不忍廖男扫兴,回称:「要。」、「一下就好。」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廖男、刘女确实多次发生性行为,咸湿对话并非「朋友间开黄腔」,至于廖男辩称妻子偷看他手机取得的证据无效,法官认为廖妻为了搜集配偶权被侵害的证据,并未使用强暴胁迫手段看手机,在这种情况下,鸳鸯浴影片、咸湿对话等证据是有效的,审酌廖男是肉品买卖中盘商,每月收入约1、20万元,刘女从事清洁工作,月薪约2万多元,新北地院判决2人须连带赔偿廖妻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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