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周刊记者在报导中描述许蓝方传给康男的照片为「裸身照」挨告的部分,记者到案证称,刘女并没有告诉他这是裸身照,是记者自己看了以后这么写,检察官因此也认为刘友臻不构成妨害名誉,不过记者挨告部分,另案侦办中。
恰巧许蓝方上午为遭镜周刊提告求偿的官司现身台北地院出庭,她对于正宫今被不起诉不愿回应,她的律师曾耀贤则说:「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再讨论是否提再议。」
被爆吃人夫遭判赔50万
许蓝方去年被《镜周刊》踢爆,和已婚男医学长康钧尉发生不伦,康妻刘友臻发现丈夫和许蓝方的咸湿对话,包括「高潮再高潮」、「在床上叫别人的老公」、「怕你老婆都想嫁给我」等,甚至康妻还看到许蓝方穿著睡衣露乳沟的照片,因此怒告许蓝方侵害配偶权,求偿300万元。
但许蓝方坚称双方没有交往关系,还指周刊内容不实,对话内容遭变造,反告刘友臻妨害名誉,不过许蓝方遭刘女求偿的官司,台北地院勘验她和康钧尉的往来对话,发现许蓝方曾传讯「我想到那天在别的床上叫别人的老公老公,已经是我这辈子目前为止,做最疯狂的事了」、「我们要安全的性和爱」甚至提及「紧实」、「高潮」,人夫还称「无法太久」。
此外,康钧尉出庭也作证坦承曾和许蓝方发生性行为,法官根据康男证词及双方往来讯息,认定两人有性行为,判许蓝方要赔康妻50万,许蓝方在判决出炉后,也曾表示不上诉了,将专心工作赚钱。
反告正宫原因超瞎
而周刊报导后,许蓝方不满刘友臻发声明指她传「私密照」给康男,也不满周刊报导指照片是「裸身照」,事实上她有穿衣服,因此怒告刘友臻和周刊记者妨害名誉。
检察官勘验许蓝方传给康男的照片和对话,发现照片是许蓝方身著背心、斜躺于床上的自拍照,她同时还传送一些「宝贝晚安」的词汇,因此认为刘女指这个照片为私密清凉照,与事实并无相去太远。
至于周刊报导中指许蓝方传给康男「裸身照」的部分,由于记者出庭说,康妻并没有告诉他照片是裸身照,而是记者看了报导自己这么写,检察官因此认定康妻不构成妨害名誉,将她不起诉,至于记者挨告部分,另案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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